关于开展2025年度“春蕾助学金”第二批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5日访问量:

各教学院:

为合理使用2024年久久公益节“春蕾计划”项目劝募活动所筹善款,规范项目的实施管理,切实为我省困境家庭女童提供更加精准的支持和帮助,改善她们受教育状况。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修订)》(乐师院学〔2024〕17号),现将2025年度第二批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资助标准

1.本年度第二批共评选8名(相关教学院各推荐学生1名);

2.资助标准为大一学生6000元;大二学生4500元。

二、评选条件:

1、经学校认定的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女学生

2、遵纪守法,热爱学校,在校期间无违纪违法记录,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公益,乐于助人,感恩社会,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学生有上进心,品学兼优,并承诺资助期间不退学、不辍学;

4、可从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户、孤儿、事实孤儿、失依、单亲、大病、重残等家庭中筛选受助女生;

5、烈士家庭、见义勇为家庭女生;

6、企业定向培养或政府、其他基金会等有额外帮扶的原则上不予以资助;

7、特殊学校女童因多有残联、民政系统帮扶,不纳入帮扶;

8、经学院认定的临时特别困难学生可考虑资助。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3月25—3月26日相关教学院根据评选通知要求公布评选条件、名额、金额。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并提交“春蕾计划”助学金申请表。

2、3月27日—4月3日相关教学院对学生的困难情况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评选,确定拟推荐人选,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3、4月3日下午17:00前,相关教学院将学生申请表、汇总表汇同学生相关支撑材料(含电子材料)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潘红老师处。

4、党委学生工作部对相关教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组织校级评审,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四、“春蕾助学金”的发放与管理

1、评审结束后,学校将资助名单报送至乐山市妇联,后四川省妇联将于5月-8月对名单进行审核,资助资金预计于9月底发放至同学们的银行卡内。

2、学生获得“春蕾助学金”期间,各学院和学工部将对学生表现进行跟踪,凡品行和学习表现较差或受到处分的、退学辍学的,立即取消享受助学金资格。

3、受助学生需手写感谢信,抬头:春蕾爱心人士或爱心叔叔、阿姨。

附件1:“春蕾计划”助学金申请表.xls

附件2:“春蕾计划”帮扶对象资料汇总表(小、初、高、大学分填).xls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