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高校辅导员人工智能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06日访问量:

全体辅导员: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高校辅导员人工智能专题培训班的通知》要求,就做好此次培训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参训对象

全体辅导员、学工部工作人员。

二、培训安排

5月7日—9日,集中收看视频课程,培训时间见附件1(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学工部做好考勤工作。因故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者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将进行集中补训。

(二)5月20日前,以小组为单位组织开展专题研讨,研讨分组详见附件2,研讨时间地点由承办学院确定并提前2天向学工部思想政治教育科报备。研讨主题包括:

1.对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的意见建议;

2.如何提升人工智能时代高校辅导员新质思政能力;

3.人工智能时代高校辅导员的作用发挥。

(三)培训结束后,参训学员要及时进行培训总结,内容应包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心得体会、参会学习收获、人工智能赋能学生工作的思考以及结合自身实际如何做好学生工作的思路举措。培训总结请以学院为单位,于5月21日前提交思想政治教育科谭妙。同时进行“人工智能赋能辅导员工作”案例征集活动,案例应展示辅导员如何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提升工作成效,包括应用背景、AI技术应用方案、实施过程与成效、经验总结与价值推广,可附截图、流程图等辅助材料,同步发送至思想政治教育科谭妙,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

(四)培训期间,参训学员不得对培训内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不得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等发布有关信息,不公开讨论。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5月6日


附件1:全国高校辅导员人工智能专题培训学习安排

附件2:专题研讨分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