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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二届校级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6年04月08日  点击:[]

各教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积极营造勤奋刻苦、求实创新的优良学习氛围,增强班级凝聚力,根据《乐山师范学院“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创建及评选办法》相关规定,学校将启动第十二届校级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参与创建1年及以上的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各班级。

二、评选名额及条件

参照《乐山师范学院“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创建及评选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三、评选时间及程序

1.4月13日前,各教学院推荐校级“优良学风班”、“校级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推荐名额,并将相关材料报学生管理科。

2.4月15日—4月25日,学工部组织关工委老教授、学生干部对“先进班集体”参评班级的课堂出勤、课堂纪律、学风状况等情况进行基础考核。

3.5月1日前,学工部组织各教学院辅导员代表、学生党员代表和学生干部开展交叉考评。

4.5月15日15:00—17:00(初定),学工部组织“先进班集体”参评班级开展现场陈述和展示,地点:实训楼多功能厅。

四、材料提交

1.4月13日前,各教学院将《乐山师范学院第十二届校级“优良学风班”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稿上传学工部学生管理科:1164787825@qq.com;纸质稿(签字盖章)报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2.4月28日前,参评班级提交校级“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纸质材料5份(含班级基本情况、党团组织建设、班级特色活动、班级集体获奖、科技创新与实践等),用于交叉测评;提交宣传材料含班级班训、200字班级简介、班级合影,用于宣传喷绘制作。

3.5月10日前,参评班级在学工部电子提交系统提交视频和宣传材料,视频3—5分钟,用于陈述与展示环节,其中班级情况介绍不得低于3分钟。

4.以上时间安排基本确定,如因特殊情况导致时间变动,学工部将另行通知。

五、比赛奖励及其他事项

1.比赛奖励。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奖励办法》执行。

2.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教学院要高度重视校级“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精心组织各参与班级开展形式各样的评选活动,及时上报校级评选相关材料,各教学院的组织工作和评选结果将纳入学生工作绩效考核。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教学院要对评选推荐的校级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进行广发宣传,塑造先进典型。充分利用校园网、易班网、微信、QQ、广播等渠道加强宣传,积极营造争创优良学风的浓郁氛围。

4.严禁参评班级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附件1.第十二届校级优良学风班及先进班集体候选名额docx.docx

附件2.乐山师范学院第十二届校级“优良学风班”基本情况汇总表.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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