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随着夏季来临,气温逐渐升高,学生涉水、游泳等行为增多,溺水事故进入易发、高发期。为切实保障我校学生生命安全,严防溺水事故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安全责任
各学院、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保障学生生命安全是教育工作的底线和红线,必须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要切实增强做好防溺水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克服麻痹思想,将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明确责任分工,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辅导员、班主任要具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到位、执行到位、监督到位。
二、全面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
各学院要立即行动,在本通知下发后一周内,通过多种形式,面向全体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开展一次全覆盖的防溺水安全专题教育。
召开主题班会:各班级须召开一次防溺水主题班会,系统学习防溺水知识,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讨论发言,确保每一位学生都受到教育。
强化“六不”原则: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六不”要求:
不私自下水游泳;
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普及自救互救知识:邀请专业医护人员或体育学院教师,讲解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和遇到同伴溺水时的科学施救原则(如:智慧救援,立即呼救或报警,不盲目下水救人),提高学生应急避险能力。
拓展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电子屏等载体,发布防溺水安全提示、典型案例和科普知识,营造浓厚的安全教育氛围。
三、严格学生日常安全管理
加强考勤管理:严格执行课堂、宿舍、节假日离返校等各项考勤和请销假制度。辅导员、班主任要密切关注学生动向,特别是周末、节假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对未按时返校、去向不明的学生要第一时间联系本人及家长,查明情况。
严禁到危险水域:明确禁止学生前往大渡河、青衣江、岷江及其支流、水库、池塘、沟渠等校外无安全防护设施的野外水域游泳、戏水、垂钓或进行其他涉水活动。
关注重点人群:对平时喜爱游泳、喜好户外运动、家住水域附近或心理状态可能存在风险的学生,要进行重点关注和针对性提醒。
四、完善家校协同机制
各学院要通过家长微信群、QQ群、电话、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通报学校防溺水安全要求,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好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监护责任,特别是在放学后、周末、节假日和暑假期间,要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要建立顺畅的家校沟通渠道,共同筑牢防溺水安全防线。
五、强化应急处置与信息报送
制定应急预案:各学院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完善防溺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流程、责任分工和联络方式。
及时处置报告:一旦发现学生溺水或相关险情,应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科学施救或协助专业救援,并立即向学校报告,严禁迟报、漏报、瞒报。后续情况要随时续报。
六、严肃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
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学院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教育不到位、管理存在疏漏而引发学生溺水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学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请各学院、各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和学生,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坚决杜绝溺水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特此通知。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