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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度综合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预通知

2026年07月17日  点击:[]

各教学院: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及相关工作安排,现将2025—2026学年度综合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

二、评定等级、比例及金额

1.一等奖学金:评定比例原则占本年级本专业人数的2%,奖励金额1200元/生·年。

2.二等奖学金:评定比例原则占本年级本专业人数的8%,奖励金额800元/生·年。

3.三等奖学金:评定比例原则占本年级本专业人数的30%,奖励金额320元/生·年。

三、评定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025—2026学年度未受过任何处分。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2025—2026学年度综合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50%,且2025-2026学年正考(非补考、重修、重考等)成绩合格。

4.全面发展,积极参加各类学术科技竞赛及社会实践活动。

5.2025—2026学年度在武汉大学学习的我校学生,成绩优良,表现良好的原则上评一等奖学金。

6.各学院可参照《乐山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和《乐山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暂行实施办法(试行)》制定具体评定细则。

四、评选程序

为了规范综合奖学金评选,2025—2026学年度综合奖学金评选仍通过学生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请。流程为:学生在线申请-辅导员在线审批-学院在线审核-上报学校。

1.学生申报。9月7日—9月13日(预计),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登录学生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请。

2.学院初评。9月14日—9月23日(预计),各班级(专业)、年级奖助学金评选小组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初评,各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本学院拟推荐的学生名单及评定等级;后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从学生管理服务平台导出并打印评定名单表和汇总表。电子表格请各学院交至数据提交系统对应文件夹中;打印的纸质材料需党委副书记签字并盖学院公章,交到自强楼201资助中心。

3.学校审批。学生处汇总各学院评选结果,进一步审核,公示,报学校审批。

五、时间安排

请各教学院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和《乐山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暂行实施办法(试行)》提前开展工作安排。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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