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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6年09月04日  点击:[]

各教学院: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普通本专科生奖励办法(修订)》(见附件)有关规定,现在全校开展2025—2026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及比例

请参照《乐山师范学院普通本专科生奖励办法(修订)》(乐师院学〔2025〕28号)

三、评选程序

1.学生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登录学工服务平台申请,申请日期:2026年9月4日—2026年9月10日;

2.评议推荐。通过召开班级会议进行评议,将推荐名单报辅导员。推荐时间:2026年9月11日—2026年9月14日;

3.辅导员审核。学院辅导员审核学生申报信息的真实性,于2026年9月20日前登录学工服务平台按评选名额审核,并报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审核时间:2026年9月15日—2026年9月18日;

4.学院复核。根据辅导员审核上报的名单,各学院在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的主持下复核学生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对初评名单进行公示,于2026年9月24日前登录学工服务平台导出汇总表,电子版发思政教育与管理科郑新美,纸质版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签字盖章后海棠校区交至一站式学生社区104办公室,苏稽校区交至立德楼125办公室;

5.学校审批。学生处汇总各学院评选结果,进一步审核、公示,报分管校领导审批,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乐师院学〔2025〕28号 关于印发《乐山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学生处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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