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下午,我校201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会在自强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学校纪委办(监察处)、教务处、财务处、学生处、团委、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等相关人员组成的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参加。会议由评审委员会副主任丁敏娜主持。
首先,丁敏娜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名额分配,评审宣传等相关问题作了说明,强调要高度重视奖学金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评审,落实到位:一是严格评审程序,确保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二是要完善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国家奖学金评选的政策导向和激励机制;三是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公示评选名单,进一步畅通学生申诉举报渠道,切实维护好学生的权利和义务。随后,评审委员会分别对各教学院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情况进行了阐述。最后一致同意推荐韩丹丹等27名同学,苏岚等643名同学作为2017-2018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获奖人选予以公示。
最后,丁敏娜充分肯定了各学院本次奖学金评审工作,指出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必须要严格审核,严格评选。同时希望各个教学院协调工作,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让获奖学生学会感恩,在校园里传播正能量,起到榜样引领作用。
图片来源: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