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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辅导员队伍建设研讨会议

2026年10月16日 谭妙 点击:[]

本网讯(文/李青松 图/谭妙)10月15日,学校在海棠校区弘毅楼207召开辅导员队伍建设研讨会,专题研讨《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讨论新修订的《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公寓辅导员管理办法》。党委常委、副校长、工会主席李朝晖出席并讲话,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贾洪鉴主持。

会上,学生处就《实施细则》的起草背景与核心条款作了说明。该细则围绕辅导员选聘配备、培养培训、管理考核、职业发展、待遇保障等作出系统性规定。会议同时逐条讨论了两项管理办法,重点就兼职辅导员选聘条件与岗位职责、公寓辅导员工作定位与考核激励等条款征求意见。

李朝晖听取说明和讨论后,就完善制度文件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压实配备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学生处、人事处及各学院协同联动,对照师生比1:200标准将配备任务分解到人、落实到岗。二是拓宽配备渠道。聚焦专职招聘、校内转岗、兼职选聘三个方向精准施策,确保秋季学期配备到位率达标,新修订的《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要进一步明确选聘标准和履职要求。三是优化队伍结构。注重学历、专业、年龄梯队的合理搭配,构建专兼结合格局,杜绝“凑数式”配备;《公寓辅导员管理办法》要明确公寓辅导员在思想引导、生活指导、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职责。四是强化待遇保障。完善薪酬激励、职称晋升、评优表彰等配套政策,构建“引得进、留得住、干得好”的长效机制,把政策红利转化为辅导员干事创业的实际动力。

李朝晖强调,三项制度文件是学校“十五五”期间加强学工队伍建设的重要支撑,要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吸纳合理意见,确保文件务实管用。

学生处、人事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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