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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潘红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2026年06月02日  点击:[]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将潘红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如下:

潘红,女,1995年12月1日出生(30岁),汉族,研究生文化,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籍田镇清华村人,2019年1月参加工作,现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干事职务。该同志于2023年9月1日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2024年4月11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陶媛、胡平建。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基础上,2026年6月1日,经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2026年6月2日确定其为发展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2日至6月8日(一般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和情况。反映问题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信息严称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核查,弄清事实真相,并将核查结果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电话:17338330135 电子邮箱:1343290644@qq.com

通信地址:乐山师范学院自强楼205 邮政编码:614000

中共学生工作部党支部委员会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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