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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四川省辅导员专项课题的通知

2016年06月03日  点击:[]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升我校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水平与实际工作能力,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 (高校辅导员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及《四川省教育厅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西南交通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高校辅导员专项)管理办法》(川教〔2014〕63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我校可申报1项课题,现对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评审时间

校内申报时间:2016年6月3-13日

校内评审时间:2016年6月13-16日

学校上报时间:2016年6月17日

二、申报人范围及条件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西南交通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高校辅导员专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申报人的范围和条件有以下具体要求:

1、各高校在编在岗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

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党总支

副书记等副处级及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培训和研修基地(西南交通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辅导员专项)在读博士研究生申报不占所在学校名额。

2.课题组负责人应连续从事高校学生工作满3年;热爱学生工作,工作实绩突出,具有扎实的学生工作理论基础与丰富的学生工作实践经验;申报重点课题原则上要求课题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

称。

三、申报类别

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鼓励以辅导员团队建设组成课题组,鼓励跨学院、部门组成课题组,鼓励实践应用与学术研究紧密结合、与研究成果转化推广紧密结合。

希望各学院、各辅导员团队广泛宣传,积极申报。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6年6月3日

附件一:《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 (高校辅导员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附件二:课题指南、课题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

上一条:关于申报学生党员“成长成才示范岗”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非毕业班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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