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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19年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优秀事迹宣传的通知

2019年12月06日 魏静静 点击:[]

 

各教学院:

为充分展现我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的精神风貌,发挥榜样的力量,提升资助育人实效,鼓励广大青年学子勤奋学习、开拓进取、勇于实践、全面发展,现决定开展我校2019年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优秀事迹宣传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的榜样,成长的力量

二、参加对象

我校2019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全体学生。

三、活动形式

(一)事迹材料挂网宣传(12月18日前完成)

各教学院组织2019年全体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撰写事迹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并在学院网站醒目位置及其它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展示。

(二)典型事迹宣讲(12月30前完成)

各教学院从本学院2019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中,推选不少于5名在自立自强、志愿服务、实践创新等方面具有代表性的学生,组建宣讲报告团,利用周前会、班会、年级大会等形式召开专题分享会,拍摄照片、进行新闻宣传报道。

四、工作要求

各教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优秀事迹宣传工作,精心组织。

1.请各教学院于12月12日前将“全体获得2019年国家奖学金事迹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3140619768@qq.com,学生处将利用学生处网站和易班平台进行优秀学生事迹宣传,并按照省资助中心要求,评选特别优秀的事迹材料参加省级遴选。(请全体2019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学生加QQ群:413723178)

2.请各教学院于12月18日前将《2019年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优秀事迹材料汇总表》(不含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140619768@qq.com

 

附件1:《2019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学生优秀事迹材料撰写要求》

附件2:《2019年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优秀事迹材料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9年12月6日

 

 


附件1:2019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学生优秀事迹材料撰写要求

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介、个人事迹和照片三部分。

(一)个人简介。个人简介控制在200字以内,写明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参与的重大活动等。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列出。格式要求:字体为楷体四号字,行间距设置为固定值28。

(二)个人事迹。个人事迹包括标题与正文两部分,2000字左右,以第一人称行文。标题(包括主、副标题)要凝炼、鲜明,集中反映中心思想。正文要主题突出、语言流畅、真实生动、感染力强,以获奖学生本人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鲜活的、有血有肉的故事性叙述。避免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资助育人等内容简单机械地罗列成文。格式要求:文档为word版本,标题采用宋体二号字加粗,正文为仿宋三号字,行间距设置为固定值28。

(三)照片。学生一寸证件照1张,要求JPG格式,大小在1M以上,尺寸为25mm×35mm;学生生活照2张,要求JPG格式,横版,大小在1M以上。照片以“姓名+院系”方式命名。

事迹材料中无需附带个人照片、获奖证书等,请勿将个人照片、获奖证书等扫描件放入文章中。

 

  附件2:2019年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优秀事迹材料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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