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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19年度乐山师范学院最美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9年12月06日  点击:[]

各教学院: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国妇联加强妇女思想政治引领工作交流会精神,继续深化“春蕾绽放”女大学生思想引领活动,强化妇联组织联系女大学生群体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发挥新时代女大学生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彰显女大学生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引导广大女大学生听党话、跟党走。根据四川省妇女联合会、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文件《关于开展2019年度四川省最美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川妇知[2019] 71号)精神,决定在我校开展2019年度最美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乐山师范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在读的中国女性公民

二、评选名额

各教学院推荐不超过1名。

二、评选条件

(一)爱党爱国,自强不息。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和严重失信行为。

(二)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在勤学奋进、扶贫助困、诚实守信、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三)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在孝老爱亲、崇义友善等方面具有感动同学、感动网民的事迹。

(四)发奋图强,成果显著。近两年获得过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表彰、奖励,或在国际国内各类重大比赛及其他评选活动中为国家和四川赢得荣誉或在某方面事迹突出,在科研、创新领域和社会上引起较好反响。

三、评选流程

(1)学生申报(2019年12月9日—2019年12月11日)

学生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进行在线填写申报表。

A、PC端:登录后,点击“更多服务”,选择“评优申请”(业务编号:1008)模块,点击办理后进行作品提交。

B、APP端:进入易班APP,点击“学工服务”,选择“评奖评优”板块,进行作品提交。

(2)学院评审(2019年12月9日—2019年12月11日)

各教学院组建评审小组,按照评选要求及标准组织评审,评审结果需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并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完成院系审批。各教学院上报最美女大学生评选结果(院系审批完成后,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打印汇总表、申请表,纸质汇总表、申请表需教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交至学生处思政科(自强楼201)。

(3)现场评审(拟定于2019年12月12日)。

邀请有关专家领导组成评审小组,申请者需现场进行汇报,汇报时间为5分钟,评审小组现场进行综合评定。

(4)评选公示

通过学校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后,推荐1名学生参与“四川最美女大学生”评选,其余学生进行校级表彰。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9年12月6日

上一条:学生处关于2020年元旦、寒假放假及春季学期开学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我校2019年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优秀事迹宣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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