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资助育人,切实做好2021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21 年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18号)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及时安排,认真落实。
一、开展助学贷款宣传工作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见附件2,请各学院通过周前会或主题班会的形式在学生中进行助学贷款以及还款的宣传。
二、组织续贷学生提交续贷申请
各学院组织有续贷需求的学生于6月25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完成续贷申请。
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必须提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三、组织贷款毕业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
1、各学院组织并指导贷款毕业生(含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学生)于6月20日前完成毕业确认工作,更新个人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信息,并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经本人签字、辅导员签字汇总后,于6月21日下午5:00前报送自强楼205室学生资助中心。
2、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贷款学生在拿到录取通知书后及时联系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以便在读书期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3、农村信用社或其他经办银行贷款毕业生于6月20日前,携带贷款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到自强楼205室学生资助中心签订还款承诺书(附件3)。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5月31日
附件1:毕业确认流程.docx
附件2:还款指南(2020).pdf
附件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