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推动我校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养选树我校辅导员先进典型,引导广大辅导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激励全体辅导员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扎实做好学生工作,特开展本次评选。现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学院专职辅导员(不含副书记),且连续担任辅导员工作3年及以上,工作成绩突出,符合评选条件的可参加评选。
本届评选人数3-5人,已获得过类似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
二、评选条件
最美辅导员应恪守爱国守法、敬业爱生、育人为本、善学善思、为人师表的职业守则,具备良好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精、能力强、作风正、纪律严,成绩突出、学生公认等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
1. 个人申请。凡符合条件的辅导员可以向所在教学院申请参加评选。
2. 党委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科牵头组织学生对辅导员做满意度测评,并将结果反馈给教学院。
3.教学院推荐。各教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根据辅导员申请情况、工作情况、表现情况、获奖情况及测评情况,确定1名最美辅导员候选人。如有单位推选的辅导员不符合评选条件,学校将直接取消其评选资格,且不再递补。教学院须填写好《乐山师范学院最美辅导员推荐表》(见附件2)、《乐山师范学院最美辅导员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提交推荐候选人的事迹简介(150字以内)、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及相关印证材料,并制作最美辅导员候选人事迹的宣传短视频(短视频格式为mp4,时长3-5分钟,分辨率1920×1080,文件大小不超过50OMB)。
4.学生评选。校团委组织各教学院学生代表进行评选。
5.综合评审。党委学生工作部牵头成立最美辅导员评审小组,综合候选人推荐材料、基本情况汇总表、学生代表评选情况等进行会议综合评审。评审小组成员还包括:组织部、宣传部、人事部、教学部、科研部、校团委、创新创业学院、保卫部、后保部等部门负责人,各教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或书记)。纪委办委派1-2名纪检委员参与监督。
6.公示公布。最美辅导员人选名单经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正式公布,并报人事部备案。
四、评选时间
1. 6月10日前,党委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科组织完成对教学院辅导员的满意度测评。
2. 6月18日前,完成辅导员申请和教学院初评工作,推荐出最美辅导员候选人,并将推荐事迹材料(含简介、印证材料和视频)、推荐表和考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3)报党委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科。
3. 6月25日前校团委组织各教学院学生代表对候选人进行评选,评选结果作为评审小组评审参考。
4.党委学生工作部将各教学院推荐的最美辅导员候选人材料汇总后审核, 于7月5日前提交学校最美辅导员评审小组评审并公示。
5.公示期无异议后,评审结果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批。
五、表彰与奖励
教师节期间学校对评选出的最美辅导员予以表彰,并按照《乐山师范学院教职工奖励暂行办法》予以奖励。在今后岗位竞聘、职务职称晋升时,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之一。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把此次活动作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载体,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各项工作,切实将师生认可度高、成绩突出、事迹典型感人的“最美辅导员”推荐出来。
2. 通过学校校报、校广播站、官方微信、易班等媒体平台,对最美辅导员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
3. 充分营造“学先进、争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发挥好最美辅导员的示范引领作用,用榜样的力量激发广大辅导员的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提高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力量凝聚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上来。
附件:
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最美辅导员评选条件.docx
附件2乐山师范学院最美辅导员推荐表.docx
附件3乐山师范学院最美辅导员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docx
乐山师范学院
2021年 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