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202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4 月 5 日放假,共 1 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教学院要做好学生放假前的安全教育,重点强调假期防溺水、交通安全、森林草原防灭火等提示警示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安全应急处置能力。相关教育内容参见附件1(学生节假日安全教育管理事项)。
2.学生4月5日返校,5日晚各教学院清点学生人数,晚8:00各教学院将学生返校情况报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填写在线表格)。
3.准确把握学生去留情况,督促学生按时返校,并认真清理、报告学生返校情况,相关要求参见附件2(关于强化学生节假日返校纪律教育的通知)。
附件1.学生节假日安全教育管理事项.doc
附件2.关于强化学生节假日返校纪律教育的通知.doc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