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规范学生档案材料管理,确保《学年鉴定表》《毕业生登记表》发放、填写及回收工作有序开展,保障各项材料完整规范归档,现将相关领取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26年4月7日—4月10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8:20—12:00,下午14:20—18:00)
二、领取地点
自强楼一楼大学生事务中心
三、领取对象
全体需填写《学年鉴定表》的大一至大三学生、全体需领取《毕业生登记表》的应届毕业生
四、领取规范
1.专人领取,有序排队:以学院为单位,由各教学员指定人员统一领取,不接受个人零散领取。领取时请自觉排队,保持现场秩序,避免扎堆聚集。
2.核对信息,清点数量:领取时需现场核对学院名称名称、领取表格种类及份数,确认无误后签字登记,做好领取记录。若发现表格缺页、破损、信息有误等问题,当场向工作人员反馈更换。
3.凭证领取,严禁代领:教学院指定人员领取时需携带本人学生证或一卡通,核实身份后方可领取,不得委托非本学院人员代领,防止表格错领、漏领、丢失。
4.妥善保管,杜绝浪费:表格为统一印制的官方档案材料,一式一份,无额外补发。领取后请妥善保管,避免遗失、污损,严禁随意涂改、丢弃。
五、填写及后续要求
1.领取表格后,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规范书写,字迹清晰、内容真实完整,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不得擅自修改表格格式。
2.各班级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表格领取、组织填写工作,按后续通知要求准时统一上交,逾期将影响材料审核及档案归档。
3.若有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请提前联系大学生事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备,说明情况并预约补领时间。
六、温馨提示
请各学院负责人合理安排领取时间,按时完成领取工作,如有疑问可前往自强楼一楼大学生事务中心现场咨询,或联系工作人员沟通解决。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