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校国家助学金的评定,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和四川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8〕523号)和《乐山师范学院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乐师院〔2014〕50号)的相关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年级评议、所在学院审查推荐、学校评审,拟确定阿都吾哈等4901名学生为2018年国家助学金获得者。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月13日—10月22日。
公示期间,希望全校师生加强监督,若有异议,请如实与学生处或纪委办联系。
学生处电话:2277067纪委办电话:2276324
附件:2018年国家助学金初评名单
乐山师范学院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