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校国家奖学金的评选,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8〕523号)、《乐山师范学院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办法》(乐师院[2015]19号)和《乐山师范学院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乐师院[2014]50号)的相关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年级评议、所在学院审查推荐、学校评审,拟确定韩丹丹等27名学生为2017—2018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得者,苏岚等643名学生为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29日—10月12日。
公示期间,希望全校师生加强监督,若有异议,请如实与学生处或纪委办联系。
学生处电话:2277067 纪委办电话:2276324
附件1:2017—2018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初评名单
附件2: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初评名单
乐山师范学院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