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校将于近期发放2017—2018学年度校设综合奖学金和2018年度校长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及方式
校设综合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将于近期发放到学生本人有效银行卡中(2018年11月16日前)。(注: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本专科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之有关规定本年度获得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的同学,校设奖学金只享受荣誉,不发奖金。)
请提醒同学们注意查收,如有问题,请与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何昭霞老师联系,联系电话:2276085。
二、相关要求
为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将奖学金用于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防止不当消费,特对获校设奖学金的同学提出如下要求:
1、请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奖学金,注意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
2、严禁将奖学金用于大吃大喝,严禁酗酒;
3、如发现将奖学金用于大吃大喝,聚众酗酒,学校将按照《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之有关规定终止其奖励;
4、对违纪违规学生,学校还将按照《乐山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之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酗酒者将加重一级处分。
三、温馨提示
请提醒学生不要将银行卡号、身份证号码等个人重要信息向陌生人透露,不要轻易相信陌生电话和短信,所有奖助学金都由学校统一发放,任何校外机构和单位都不会直接面向学生发放奖助学金,如有不确定的情况请学生及时跟辅导员老师核实,以免上当受骗。
特此通知。
学 生 处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