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鼓励我校艺术类学生努力学习、全面发展、奋发向上、立志成才,中国著名导演、编剧、制片人陆川先生于2017年在我校设立“陆川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艺术类优秀学生,已评选三届,现将2020年度“陆川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文学与新闻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校团委(沫若艺术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1.本年度共评选2名(相关教学院和部门限各推荐学生1名) ;
2.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
三、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
2.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获得 2018—2019学年度校设综合奖学金。
4.专业成绩突出,创新能力强且获得艺术类比赛省级及以上奖励;
5.本学年未获得 “邦泰奖助学金”的学生。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4月16日—23日相关教学院根据评选通知要求公布评选条件、名额、金额。符合条件的学生通过易班登录学生工作服务平台进行申请,并提交2000字左右个人典型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和获奖证书照片。
PC端:登录后,点击“更多服务”,选择“奖学金申请”(服务编号:1018)模块,点击办理后进行申请。
APP端:进入易班APP,点击“学工服务”,选择“奖学金申请”(服务编号:1018)模块,进行申请。
2.4月24日相关教学院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获奖情况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评选,确定拟推荐人选,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并在学生工作服务平台完成审核。
3.4月27日下午17:00前,相关教学院从学生工作服务平台导出学生申请表、汇总表汇同学生相关支撑材料(省级及以上艺术类获奖证书照片)发送至邮箱42049852@qq.com。
4.5月党委学生工作部对相关教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组织校级评审,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由于疫情防控学生暂未返校,因此前期工作的开展需在系统完成并提交电子版材料,待学生返校后,相关教学院需将学生申请表和初审名单表,将评选出的候选人名单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的审批表、初审名单表和相关材料的纸质稿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黄老师处。
五、“陆川奖学金”的发放与管理
1.6月中旬,评审结束后,学校将陆川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到获奖学生本人银行卡中;
2.学生获得“陆川奖学金”期间,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各教学院对学生的表现进行跟踪,凡品行不端和表现较差的,学校视其情节撤销其荣誉称号,并对该生所获陆川奖学金实行暂停或终止。
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陆川奖学金”事迹材料要求.doc
乐山师范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