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4〕463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名额
1.国家奖学金:根据最新通知,我校国家奖学金(第二批)名额为31人,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从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至每生每年10000元。
具体名额另行通知。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名额不变,奖励金额从每生每年5000元调整至每生每年6000元。
3.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从人均每年3300元调整至人均每年3700元。
二、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
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等相关要求详见党委学生工作部官方网站2024年9月30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s://xuesc.lsnu.edu.cn/info/1035/5475.htm。
三、调整安排
各学院在此次国家奖学金增补中,如涉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调整,请提交本单位调整说明(纸质版,见附件1),并及时指导新增补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初评学生通过四川省学生资助系统完成线上申请,以及相关审核工作。
四、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于11月7日18:00前,上报《XX学院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增补学生名单》(电子版、纸质版需盖章签字,见附件2);
如有需要调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院,请于11月8日12:00前将新增补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XX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调整说明》报送自强楼201。
学生资助中心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