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2024年5月,我校启动了2024年度“暖心筑梦”发展型资助育人计划项目活动,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暖心筑梦”发展型资助育人计划实施项目管理办法》(学生〔2024〕1号)的要求,将对2024年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1、资助项目原则上在2024年11月30日前结束,请各立项项目负责人对照研究课题申报书及时准备结题材料,并于2024年12月10日之前报送具体材料:
(1)《乐山师范学院“暖心筑梦”发展型资助计划项目结项报告》(附件1)(签字盖章扫描版及纸质版)、《乐山师范学院“暖心筑梦”发展型资助计划项目发放名册》(附件2)及成果相关支撑材料,以成长汇报形式进行项目结项。
(2)项目结项支撑材料主要包括项目总结、项目实施过程记录、学生增值评价情况、效果评估反馈情况、案例集、视频图文资料、个人感悟和项目经验分享等,要求所有宣传报道、书面成果应标注或体现“乐山师范学院‘暖心筑梦’发展型资助育人计划实施项目”字样。除在学校新闻网、易班等进行项目相关报道外,申请结题时,每个项目在校级以上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上报道及刊发信息稿件不得少于1篇;宣传报道时要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制度,不得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发布。
2、学院审核并填写学院意见后,学院统一将结题材料的电子文稿报数据提交系统相应文件夹,申请结题。
3、项目结题成果原则上必须与申报项目一致,不得擅自更换项目。
4、学校将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题评审,评审合格后公示结题名单。
5、对于超期仍未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视为项目未完成。如因特殊原因,项目需延迟验收,应及时提交《乐山师范学院“暖心筑梦”发展型资助育人计划项目延迟验收申请表》(见附件3)。延迟验收时间最长截止到次年11月。
6、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联系指导老师,做好项目结题的各项工作。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学生资助中心(自强楼201)
联系电话:0833-2277067
附件1. 乐山师范学院“暖心筑梦”发展型资助计划项目结项报告.doc
附件2. 乐山师范学院“暖心筑梦”发展型资助计划项目发放名册.xlsx
附件3. 乐山师范学院“暖心筑梦”发展型资助育人计划项目延迟验收申请表.doc
学生资助中心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