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感恩母校,成都校友会特设立“成都校友会成才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现将2025年度“成都校友会成才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5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毕业班学生。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1.“成都校友会成才奖学金”采取差额的方式评选,教学院各推荐1名学生,经校级评审并择优推荐5名学生,由学校成都校友会审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
2. 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0元。
三、评选条件
1. 遵纪守法,热爱学校,在校期间无违纪违法记录;
2. 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公益,乐于助人,感恩社会,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 自立自强,表现突出,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获得过综合奖学金;
4. 获得学校“大学生自强之星”、“十佳青年大学生”、“优秀学生党员”等荣誉称号或在研究生考试、公招公考、学科竞赛、发明专利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或在校期间有重大贡献的学生可适当放宽学习成绩条件并优先评定;
5. 本学年未获得“邦泰奖助学金”、“陆川奖学金”的学生。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 4月10日—4月13日相关教学院根据评选通知要求公布评选条件、名额、金额。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申请表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2. 4月14日—4月17日相关教学院和部门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获奖情况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评选,确定拟推荐人选,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3. 4月17日下午16:00前,相关教学院将学生申请表、汇总表汇同学生相关支撑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纸稿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
4. 4月党委学生工作部对相关教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经校级评审小组评审,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后将评审推荐名单报送至学校成都校友会审核。
5. 4月底,成都校友会审定并公布获奖名单。
五、获奖学生宣传
相关教学院组建宣讲报告团,利用周前会、年级大会、班会等形式召开专题分享会,拍摄照片、进行新闻宣传报道。
六、“成都校友会成才奖学金”的发放与管理
1.“成都校友会成才奖学金”将在五四表彰大会上由成都校友会颁发。
2.学生获得“成都校友会成才奖学金”期间,校友事务办公室及相关教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学生的表现进行跟踪,凡品行不端和表现较差的,学校视其情节撤销其荣誉称号,并对该生所获“成都校友会成才奖学金”实行暂停或终止。
党委学生工作部
校友事务办公室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