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6年度校长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6年09月21日  点击:[]

各教学院:

乐山师范学院校长奖学金是由学校出资设立的学生奖学金最高奖。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修订)》(乐师院学〔202616号)相关规定,现将2026年度校长奖学金评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1.评选名额:共20名。

本年度我校校长奖学金采取差额推荐评选,学院推荐参加评选的学生需准备23分钟的自我展示(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奖励标准:每人奖励奖学金8000元。

三、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学校,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道德品质优秀;

3.综合素质突出,实践创新能力强,参加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等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4.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获得2025-2026学年度综合奖学金二等及以上奖励。

四、评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108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在易班学生工作服务平台提出申请,并上传1000字左右个人典型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和获奖证书扫描件,具体操作如下:

1PC端:登录后,点击更多服务,选择奖助学金申请模块,选择“校长奖学金”进行个人情况填写并提交。

2APP端:进入易班APP,点击学工服务,选择奖助学金模块,选择校长奖学金进行个人情况填写并提交。

(二)学院初审。1016前各教学院评审小组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根据学生品行表现、学习成绩、综合素质、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等方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初评,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差额递补人员同时进行公示

(三)学校评审。1019日党委学生工作部汇总材料组织评审,报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及评审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批准。

五、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各教学院1016上午12:00前,通过学生工作服务平台导出并打印申请审批表推荐名单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汇同拟推荐学生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学生展示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电子版材料请OA至陈新凯老师处。

六、获奖学生事迹材料宣传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获得校长奖学金的学生撰写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介、个人事迹和照片三部分(详见附件),并在学院网站醒目位置及其它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展示。

2.各教学院组建宣讲报告团,利用周前会、班会、年级大会等形式召开专题分享会,宣传获奖学生优秀事迹,并拍摄照片、进行新闻宣传报道,积极发挥榜样的引领示范作用,提升资助育人实效,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开拓进取。

 

 附件:优秀事迹材料撰写内容及要求.docx

 

 

乐山师范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