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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2027学年勤工助学招聘的通知

2026年09月22日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学生勤工助学的使用和管理,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和诚信感恩意识,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乐师院学〔20253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6-2027学年勤工助学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招聘程序

(一)岗位面试

1.各用工部门招聘岗位信息请见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2026-2027学年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招聘信息统计表》。

2.有意向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同学请持《乐山师范学院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学生申请表》(见附件2),在意向岗位规定的招聘时间和招聘地点参加面试。

(二)岗位申请

面试通过的学生,在“易班”系统“乐师学工服务”平台“勤工助学”模块,填写“我的课余时间”和“申请勤工助学岗位”两个模块,进行岗位申请。(http://xuescnew.lsnu.edu.cn/)

(三)用工部门审核

用工部门登录学生工作服务平台,对本部门勤工助学学生的姓名、学号、学院、岗位等信息逐项审核,确认无误后审核通过。(http://xuescnew.Isnu.edu.cn/)

(四)学生资助中心复核

各用工部门审核通过后,学生资助中心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作为勤工助学岗位备案和酬金发放依据。

(五)录用上岗

学生资助中心复审通过后,勤工助学同学按时到岗,服从用工部门管理、遵守岗位职责。

三、岗位管理

用工部门负责勤工助学学生的日常管理,开展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用工部门在勤工助学开展过程中要加强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加强过程评价。

四、酬金发放

学生处根据用工部门对学生的用工及考核情况发放酬金,若考核等级不合格,当月只发50%的报酬,若考核优秀的学生,在以后的勤工助学招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学生处将学生勤工助学酬金发放表及时提交至财务处,由财务处负责将酬金统一发放至学生本人银行卡。

五、注意事项

1.一名学生只能申请一个勤工助学岗位。

2.用工部门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安排上岗时间,不能与学生上课时间冲突。

3.若学生停止勤工,用工部门要及时在勤工助学系统进行处理并向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反馈。若发现学生停止勤工却未上报,后果由用工部门承担。

 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2026-2027学年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招聘信息统计表.xls

 附件2:乐山师范学院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学生申请表.docx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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