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鼓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立志成才、造福社会,邦泰集团在我校设立慈善资助基金,五年来累计捐助250万元,共资助了975名励志成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2019年起,邦泰集团将继续追加捐赠500万元,其中250万元用于资助我校学生,分五年资助,每年资助50万元,分别设立“邦泰自强成才奖学金”、 “邦泰特困助学金”和“邦泰就业困难补助金”,用于奖励资助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邦泰集团奖助学金”于2014年开始实施评选,已评选五届,现将2019年度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家庭经济困难且在自立自强和成人成才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一)邦泰自强成才奖学金
1、“自强成才标兵”评选25名,奖励标准为4000元/人;
2、“自强成才之星”评选50名,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
(二)邦泰特困助学金
1、一档评选30人,资助标准为4000元/人;
2、二档评选40人,资助标准为2000元/人。
(三)邦泰就业困难补助金
评选50人,资助标准为2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一)邦泰自强成才奖学金
1、遵纪守法,热爱学校,在校期间无违纪违法记录;
2、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公益,乐于助人,感恩社会,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家庭经济困难,自立自强,表现突出,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获得学校三等及以上校设综合奖学金;
4、获得学校评为“大学生自强之星”、“十佳青年大学生”、“优秀学生党员”等荣誉称号或在研究生、公招公考、学术竞赛、发明专利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可适当放宽学习成绩并优先评定。
(二)邦泰特困助学金
1、遵纪守法,热爱学校,在校期间无违纪违法记录;
2、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公益,乐于助人,感恩社会,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良好;
4、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或经核实的临时特别困难学生;
5、孤儿、残疾、低保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优先评定。
(三)邦泰就业困难补助金
1、遵纪守法,热爱学校,在校期间无违纪违法记录;
2、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公益,乐于助人,感恩社会,诚实守信,积极参与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表现良好;
3、经学校认定的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经核实的临时特别困难毕业班学生;
4、就业先进典型、自主创业典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评定。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3月11—18日各学院公布评选对象条件、名额、金额。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学生资助服务--奖学金或助学金申请)提出申请;
2、3月19—27日各学院老师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评选和公示;
3、3月28日,各学院通过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导出打印学生申请表和初审名单表,将评选出的候选人名单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的审批表、初审名单表和相关材料报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黄老师处(电子稿请发邮箱42049852@qq.com);其中,申请邦泰自强成才奖学金中“自强成才标兵”的同学,需要在申请时上传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事迹材料由学院提交电子稿到资助中心)。
4、3月29—4月12日学生处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复审、汇总并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评选结果将通过校园网在全校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5、4月中旬学校将评审名单报邦泰集团最终审定,确定获得“邦泰集团奖助学金”学生名单。
五、“邦泰集团奖助学金”的发放与管理
1、6月,学校收到邦泰集团慈善资助基金后,及时将“邦泰集团奖助学金”一次性发放到学生本人银行卡中;
2、学生在享受“邦泰集团奖助学金”期间,各学院和学生处将对学生表现进行跟踪,凡品行和学习表现较差或受到处分的,立即取消享受奖助学金资格。
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邦泰集团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乐山师范学院“邦泰集团奖助学金”初审名单表
附件3:邦泰自强成才标兵优秀事迹材料要求
学生处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一日